(English) EB-5 Regional Center Program is Reauthorized by Congre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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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自去年开始加快推进其立法计划,以便于2018年2月通过有关EB-5区域中心计划的新法规。新EB-5法规将上调最低投资金额,并规定由美国国土安全部集中指定目标就业区,如果符合特定条件的EB-5申请人决定重新提交EB-5申请,新法规将允许此类EB-5申请人保留原来的优先日。
当政府机构发布最终法规条例时,该条例通常在《联邦公报》正式公布之日起30天后开始生效。如果该条例属于法律定义的“重大”或“重要”条例,则需针对该条例设置为期60天的延迟生效期。根据第12866号行政命令,“重大条例”是指每年对经济的影响达到或超过1亿美元的任何条例,或是对经济、经济部门、生产力、市场竞争、就业岗位、环境、公共健康或安全或者州、地方、部落政府或社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条例。
根据新EB-5法规的具体内容,如果在最终法规生效之前于2月份正式公布最终EB-5法规,则很有可能针对其设置60天的宽限期。在这个宽限期内,国会将有充分的时间就未来的EB-5区域中心计划改革达成共识。